會議及退修營地申請手續

申請手續

  1. 本院按遞交申請之次序、參加人數、租用類別、舉辦活動之性質等因素決定申請結果。

  2. 申請人及領隊的年齡必須是21歲以上,領隊必須隨團體入營。

  3. 場地租借申請可以最早於租借日前12個月提交。申請人須先致電本院行政部場地租借處預約,隨後於1星期內填妥申請表格,連同訂金(應繳費用的50%)寄交本院行政部場地租借處,以確定申請。應繳餘款須於租借日前1個月繳付,否則作自動取消論,訂金概不退回。

  4. 申請宿營者須在繳付餘款的同時,另繳交保證金支票HK$5,000。

  5. 支票抬頭:信義宗神學院。

  6. 在2星期前提出申請者,本院將按情況考慮,如獲接納,須即時繳付全部費用及保證金。

  7. 膳食供應不適用於星期六、公眾假期及暑假。圍餐每枱8至9人。

  8. 本院營舍房間,除夫婦外,異性不得同住一個寢室。

  9. 申請確定後,所有申請資料恕不接受更改。改期或減少人數,費用概不退回。

  10. 在租借期間如無損壞租借場地及其設施,申請團體可於出營後1星期內獲發還保證金支票。

 

查詢請洽行政部場地租借處

地址:沙田道風山路50號信義宗神學院行政部場地租借處

電郵:[email protected]

電話:269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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