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及退修營地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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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手續
本院按遞交申請之次序、參加人數、租用類別、舉辦活動之性質等因素決定申請結果。
申請人及領隊的年齡必須是21歲以上,領隊必須隨團體入營。
場地租借申請可以最早於租借日前12個月提交。申請人須先致電本院行政部場地租借處預約,隨後於1星期內填妥申請表格,連同訂金(應繳費用的50%)寄交本院行政部場地租借處,以確定申請。應繳餘款須於租借日前1個月繳付,否則作自動取消論,訂金概不退回。
申請宿營者須在繳付餘款的同時,另繳交保證金支票HK$5,000。
支票抬頭:信義宗神學院。
在2星期前提出申請者,本院將按情況考慮,如獲接納,須即時繳付全部費用及保證金。
膳食供應不適用於星期六、公眾假期及暑假。圍餐每枱8至9人。
本院營舍房間,除夫婦外,異性不得同住一個寢室。
申請確定後,所有申請資料恕不接受更改。改期或減少人數,費用概不退回。
在租借期間如無損壞租借場地及其設施,申請團體可於出營後1星期內獲發還保證金支票。
查詢請洽行政部場地租借處
地址:沙田道風山路50號信義宗神學院行政部場地租借處
電話:2691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