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學碩士持神學學位

畢業學分 72 │ 2-9年
全晚間及週六課堂可完成 │ 全英語課堂可完成

課程目標

道學碩士持神學學位課程為裝備教牧有更完備的牧養和領導能力。學生可按自己的牧養處境、恩賜或興趣選擇主修範圍。期望學生完成課程後,能達至:

  • 對主修範圍的學習內容作出更具批判性及建構性的神學反思能力;
  • 提升策劃、推動和評估與主修範圍相關事工計劃之技巧;
  • 了解與主修範圍相關的不同課題;
  • 學生在品格和靈性上更趨成熟。
  • 本課程亦為有志進行神學或事工研究,並修讀高等神學課程(神學碩士、教牧學博士)的同學提供基礎訓練。

 

入學要求

  • 持本院認可院校頒發的神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及
  • 申請人須已接受洗禮滿三年;及
  • 具良好中文和英文能力;及
  • 具有在專業領域領導的才智、情操及委身召命的心志;及
  • 具追求學術和個人發展的學術研究能力。

 

主修範圍

聖經研究及教導*

系統神學

基督教輔導學

靈修及崇拜學

宣教及社關服侍學

 

* 須達到希伯來文(6學分)或希臘文(6學分)的先修要求;未持有相關學歷者,如獲取錄,須於修學期間在本院以額外學分補修相關科目。

 

繼續進修

持道學碩士學位者,可以申請繼續進修本院專題研究碩士/神學碩士/教牧學博士課程。

課程設計

(括號內標註科目學分)

 

i) 主修範圍選修科

主修範圍內選修10 (30)

 講道學及聖經教導(BS/OT/NT/JS/LHb/LGk/HM/CE)

 系統神學(CH/HT/DM/CT)

 基督教輔導學(CP)

 靈修及崇拜學(SW/WL)

 宣教及社關服侍學(DK/MC/RC)

 

ii) 領導學選修科(LD)

選修2 (6)

 

iii) 自由選修科

選修12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