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學碩士持神學學位
畢業學分 72 │ 2-9年
全晚間及週六課堂可完成 │ 全英語課堂可完成
課程目標
道學碩士持神學學位課程為裝備教牧有更完備的牧養和領導能力。學生可按自己的牧養處境、恩賜或興趣選擇主修範圍。期望學生完成課程後,能達至:
- 對主修範圍的學習內容作出更具批判性及建構性的神學反思能力;
- 提升策劃、推動和評估與主修範圍相關事工計劃之技巧;
- 了解與主修範圍相關的不同課題;
- 學生在品格和靈性上更趨成熟。
- 本課程亦為有志進行神學或事工研究,並修讀高等神學課程(神學碩士、教牧學博士)的同學提供基礎訓練。
入學要求
- 持本院認可院校頒發的神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及
- 申請人須已接受洗禮滿三年;及
- 具良好中文和英文能力;及
- 具有在專業領域領導的才智、情操及委身召命的心志;及
- 具追求學術和個人發展的學術研究能力。
主修範圍
聖經研究及教導*
系統神學
基督教輔導學
靈修及崇拜學
宣教及社關服侍學
* 須達到希伯來文(6學分)或希臘文(6學分)的先修要求;未持有相關學歷者,如獲取錄,須於修學期間在本院以額外學分補修相關科目。
繼續進修
持道學碩士學位者,可以申請繼續進修本院專題研究碩士/神學碩士/教牧學博士課程。
課程設計
(括號內標註科目學分)
i) 主修範圍選修科
主修範圍內選修10科 (30)
講道學及聖經教導(BS/OT/NT/JS/LHb/LGk/HM/CE)
系統神學(CH/HT/DM/CT)
基督教輔導學(CP)
靈修及崇拜學(SW/WL)
宣教及社關服侍學(DK/MC/RC)
ii) 領導學選修科(LD)
選修2科 (6)
iii) 自由選修科
選修12科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