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牧學博士

畢業學分48 │ 修學年限3-6年

課程目的

教牧學博士課程是為在職教牧及基督教機構領袖(須持道學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提供的專業訓練學位,旨在深化學生在其職事上的實踐和領導能力。

 

課程目標

  • 深化同學的領導及隊工能力。
  • 提升同學對事工及其處境進行批判性神學反思之能力。
  • 建立同學就事工進行高等學術研究之能力,並藉研究為該事工帶來新的洞見和建議。

 

入學要求

  • 持本院認可的道學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學業平均點數(GPA)達3.00或以上;及
  • 在取得第一個神學學位後,最少具有五年堂會或機構的全職事奉經驗;及
  • 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字限10-15頁的個人意向書,陳述包括:個人之事工經驗;對個人及專業發展的自我評估;個人之長處和須要改進的地方;對自己在其職事上的期望和抱負;修讀教牧學博士課程之個人目標;及
  • 推薦信三封:包括所屬宗派的領袖、一位牧職同工及一位信徒領袖(所屬教會執事部主席為佳);及
  • 事奉堂會或機構信;及
  • 學期論文/學術專文。

 

語文要求

  • 學生須具備研究程度的英語能力。

 

主修範圍

 教會牧養及領導
 崇拜及禮儀
 基督教教育
 基督教社關服侍學
 靈修學
 宣教及文化
 教牧輔導*

*主修教牧輔導的學生,必須在四個學期完成CP3004教牧輔導實習(每學期須完成15小時實習時數及2.5小時小組督導)。學生獲學習指導批准後,方可開始輔導實習。另學生須在學費以外繳付實習費用。

 

課程設計

(括號內標註科目學分)

 

第一部份:學科

 

i) 核心科

 IS4001教牧學博士課程導向 (4)

 IS3000實用神學研究理論及方法(4)

 BS3000聖經詮釋與事工處境(4)

 CT3002教會事工倫理(4)

 PT3041僕人領導與團隊合作(4)

 

ii) 主修範圍指定選修科

選修3 (12)

 

iii) 自由選修科

選修1 (4)

 

第二部份:論文 (12)

同學須就其主修範疇提出一項與教會或基督教機構事工有關的課題進行研究,並撰寫論文。論文須具理論和實踐兩方面的討論,其結論亦能為該課題提出可讓教會或機構作參考的獻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