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博士
修學年限 │ 9年
課程目標
本院神學博士課程著重亞洲處境,關注與亞洲地區相關的議題。神學博士課程為下列人士而設:
- 有志從事高等程度神學研究之人士;
- 有志從事專上學院教育之人士;
- 有志把學術研究應用於其職事的教會董事/執事、編輯、出版、作家或牧職領袖。
入學要求
- 持本院認可院校頒發的神學碩士或同等學歷,或社會科學或人民科學哲學博士學位(入讀神學博士課程時將有額外要求,詳情請向本院教務長查詢);申請人所遞交的學業成績報告須具學業平均點數(GPA)達3.30或以上;及
- 呈交以英文撰寫不多於五頁,或以中文撰寫不多於三千字的研究計劃書,內容須陳述進修高等研究課程的原因,及擬進行的研究計劃,包括期望主修的研究範圍及專題;及
- 兩封在學術方面由教授或學者發出的推薦信,及一封在教會方面由牧者發出的推薦信;及
- 學期論文/學術專文。
語文要求
- 學生須具備研究程度的英語能力。
- 學生若主修新約聖經或舊約聖經,須已完成修讀9學分的希臘文(主修新約)或9學分的希伯來文(主修舊約)。
主修範圍
聖經神學
舊約聖經
新約聖經
猶太研究
系統神學
教義學
教會歷史
歷史神學
信義宗傳統研究
基督教倫理
實用神學
教會牧養及領導
基督教輔導
教牧輔導
基督教教育
基督教社關服侍學
靈修學
崇拜及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