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學碩士持神學學位

畢業學分 60 │ 專讀2年 │ 兼讀6年

課程目的

兩年制道學碩士課程是為裝備牧職人員有更完備的牧養和領導能力。學生可按自己牧養處境、恩賜或興趣選擇進深研習的主修範圍。

 

課程目標

  • 加強對主修範圍的學習內容作出具批判性及建構性的神學反思能力。
  • 提升策劃、推動和評估與主修範圍相關事工計劃之技巧。
  • 了解與主修範圍相關的不同課題。
  • 協助學生在品格和靈性上更趨成熟。

 

入學要求

  • 持本院認可院校頒發的神學學士學位;及
  • 具良好中文和英文能力;及
  • 在特定領域下能表現出擔任領袖的才智、情操及委身召命的心志;及
  • 申請人在入學申請書上提出擬主修的學術範圍,以便本院安排合適的學習指導,協助學生製訂學習計劃。

 

主修範圍

聖經神學*
系統神學
實用神學

 

*須具曾經修讀希伯來文(6學分)或希臘文(6學分)之學歷;未持有相關學歷者,如獲取錄,須於修學期間在本院以額外學分補修相關科目。

課程設計

(括號內標註科目學分)

 

i) 聖經神學

指定選修科

 選修2OT (6)

 選修2NT (6)

 

ii) 系統神學

指定選修科

 選修1CH/HT (3)

 選修1CT (3)

 選修1DM (3)

 

iii) 實用神學

指定選修科

 選修1CP (3)

 選修1DK (3)

 選修1CE (3)

 選修1SW/WL (3)

 選修1MC/RC (3)

 

iv) 主修範圍指定選修科

選修6 (18)

 

v) 自由選修科

選修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