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性骚扰政策

政策原则

信义宗神学院(下称「信神」)为一家致力训练弟兄姊妹作教会圣工的基督教机构。按照「信神」使命宣言,这训练是在团契互助,并促进灵命塑造的氛围中进行,即为他人的需要,将自己的生命化成符合基督样式的过程(参《信义宗神学院概览2023-2026》贰、学院概况C. 使命宣言)。这与圣经的教导一致,「虽然你们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上帝的僕人,务要尊重众人」(彼前二16-17上);「恭敬人,要彼此推让」(罗十二10)。因此,「信神」绝不容许校园存在性骚扰。况且,性骚扰在香港是违法的,我们有责任防止是类事件发生。

 

政策目的

制定及公告防治性骚扰政策,目的是要让「信神」所有成员(包括学生、老师及同工等)知悉香港有关性骚扰的法例、性骚扰的定义,若「信神」任何成员遇上性骚扰时,有可供依循的程序。

 

政策适用范围

此政策适用于信义宗神学院所有学生、老师及同工,并凡参与由「信神」主办的课程(及活动),无论是校园以内或以外举行。

 

性骚扰的法律定义

香港立法会在1995年通过「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法例原文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480), 并加诸于教育机构(包括「信神」)为适用范围。根据法律,下列情况已足以构成性骚扰:

 

1.    任何人如:

(a)    对另一人提出不受欢迎的性要求;或提出不受欢迎的获取性方面的好处的要求;或

(b)    就另一人作出其他不受欢迎并涉及性的行径,而在有关情况下,一名合理的人在顾及所有情况后,应会预期该另一人会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吓;或

 

2.    如自行或联同其他人作出涉及性的行径,而该行径造成对该另一人属有敌意或具威吓性的环境。 

 

「涉及性的行径」包括以口头或书面提出涉及性行径的话语。

 

此法例适用于所有人士,不论其性别或其性取向。性骚扰可以于学生之间、学生与同工之间、或同工之间。


性骚扰的例子

 

香港教育局提供了性骚扰若干例子: 

  • 主动作出的身体接触或动作
  • 不受欢迎的性要求
  • 涉及性的言论或笑话
  • 追问或影射别人涉及性的私生活
  • 展示使人反感或色情的资料,例如:海报、艷照、卡通、涂鸦或月历
  • 不受欢迎的邀请
  • 使人反感的涉及性的通信资料(信件、电话、传真、电邮等)
  • 盯着或色迷迷的看着别人或其身体部位
  • 不受欢迎的身体接触,例如:未经邀请为某人按摩或故意摩擦其身体
  • 触摸或拨弄别人的衣服,例如:掀起裙子或衬衫或把手放进其口袋

 

倘若你曾经被性骚扰,你应该怎样做

 

1.    倘若你曾经遭身体伤害或强暴,这类刑事行径足以构成性侵犯,远远超越性骚扰之范畴,你应该立即致电999报警求助。

 

2.    倘若你曾经遭性骚扰,参考下列由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建议的三个步骤: 

  • 即时表明立场,告诉骚扰者其行为不受欢迎及必须停止。
  • 记录性骚扰的日期、时间、地点、证人及性质(骚扰者的说话及做过的行为),以及受害人当时的反应。
  • 告诉信任的人/辅导人员,让他们给予情绪的支援和处理事件的建议。

 

「信神」委託了舍监(卜海崙老师 2684 3233)、院牧(赵慧德牧师 2684 3206)、教授部代表(葛立道博士 2684 3218),为「可信任的(联络)人」;倘若你曾经受性骚扰,你可以先行联络他们(其中一位)(若电话未被接听,请留下姓名及联络电话,我们会尽快回覆)。院务委员会每年将检讨这份委託人名单,以确保名单在性别上平衡。

 

以上联络人将会首先接收任何经报告事件。他们聆听、尝试处理事件、过程保密、按需要转介辅导服务、拟定初步行动计划,并公平地看待任何一方。他们记录重要细节(诸如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件中双方之接触等),其书面报告则由院牧存档。上列联络人可按需要,与其他联络人进行讨论。联络人也会跟院牧部保持联络。

 

3.    倘若上列联络人未能处理问题,或受害人认为有需要採取进一步行动,该受害人可以要求联络人,启动成立一临时专责小组,处理该项事件。

 

(a)    一般情况而言,联络人邀请「信神」院长成立临时专责小组。

 

(b)    专责小组成员包括院长及两名教授部成员,小组中必须有男有女。

 

(c)    小组将个别地与受害人及被投诉者会谈。双方事前均会接获书面通知信(保密地);通知信至少于会谈当日五天或以前发出。

 

(d)    在会谈过程中,小组将陈述事件引发的关注重点,为双方提供机会解释该事件背后可能的种种因素,并讨论可供採取的行动或解决方案。小组成员其间可以主动作出评语、发问、探讨及建议,有助达成解决该问题的可能方案。

 

(e)    小组在达成可行方案以先将可考虑下列因素:

  • 达成可行方案之困难程度与本质
  • 涉事双方愿意处理问题的程度
  • 「信神」曾否发生相类似之纪律问题
  • 建议行动或有之金钱后果
  • 与个案相关的其他因素

 

(f)    小组将以「同意书」形式拟定解决方案,由受害人及投诉者签署。

 

4.    在任何情况下,受害人均有权直接向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提出正式申诉,或徵询律师意见提出法律诉讼,或报警求助。平等机会委员会电话:2511 8211,网址:http://www.eoc.org.hk/eoc/graphicsfolder/complaint.aspx

 

政策之实施与检讨

 

1.    是项政策于2017年10月13日正式实施。

 

2.    为在校园中推介是项政策,「信神」于政策实施当天曾邀请香港基督教协进会公义促进小组代表,到本院明节堂讲解校园性骚扰课题。

 

3.    本院已刊印中英文小册子,讲解性骚扰的资料;并倘若遭受性骚扰可採取的程序。该小册子于校园及本院网页均可容易取得。

 

4.    「信神」院务委员会于每学年度启始以先,均会检讨是项政策,并在资料上作合适增补。经修订后政策将于「信神」网页、内联网并其他可能途径发放,目的是要让「信神」每一位成员均可容易取得。

 

信义宗神学院
2024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