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學研究碩士
畢業學分 42 │ 2-6年 │ 全晚間及週六課堂可完成
課程目標
宣教學研究碩士課程為裝備學生在本地或其他國家中推行或支援宣教工作。期望學生完成課程後,能達至
- 對宣教事工並對基督教信仰與不同文化生活之間的關係,作具批判性及建構性的神學反思;
- 具策劃、實踐及評估整全宣教事工之能力,當中包括傳講福音、社關服侍、對文化差異的敏銳及就社會公義作倡議;
- 認識與宣教事工相關各個學科知識;
- 學生在品格及靈性上更趨成熟,提升他們在世界為基督作見證的能力。
入學要求
- 持本院認可院校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及
- 具參與教會或宣教機構的宣教經驗;及
- 申請人須已接受洗禮滿一年;及
- 持良好的進修意向、委身心志、品格素質;及
- 具追求學術和個人發展的學術研究能力。
繼續進修
持宣教學研究碩士學位者,可以申請繼續進修本院道學碩士/專題研究碩士/文學碩士(神學)課程,並可獲學分豁免。